征收碳关税对浙江外贸的影响和对策分析【文献综述】

3.0 文小白 2023-11-10 17 0 55KB 8 页 10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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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国际经济与贸易
征收碳关税对浙江外贸的影响和对策分析
引 言
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后,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越来越成为国
际社会的共识。在此背景下,以美国为主导的发达国家寻求征收碳关税的形式来改变
目前全球变暖及减排问题。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
案》(ACESA) ,其第三篇减少全球变暖污染是关于“碳关税”的专门条款。从2020年开
始,美国将对达不到其标准要求的国家征收“碳关税”,即对美国进口的高耗能产品,
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
征收碳关税的主要目的:一是防止“碳泄露”(Carbon Leakage),即一国为
了减少本国碳排放,通过国际贸易渠道,进口其他国家生产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
“碳泄露”可能导致碳排放向某些低成本的国家转移,从而不利于二氧化碳全球性减
排目标的实现。二是保持美国国内企业竞争力。因为美国国内严格的碳排放限额措施将
会增加美国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美国企业在全球贸易中的竞争力,而碳关税的征收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企业劣势,保持竞争力。把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商品生产费用
挂钩来衡量,中国是无可争议的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浙江作为中国的贸易
大省,碳关税所产生的影响不容小视。
当前,如何应对碳关税对浙江外贸产生的不利影响已成为企业、政府的关注焦点。
本文将对国内外关于碳关税对外贸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综述,主要通过对产品出口市
场范围的影响,对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和对出口产品成本以及产业效应的影响来
分析阐述,并得出相应措施。
一、碳关税的内涵与由来
国内外学者对碳关税做出了相关概念的解释,对其概念的由来和性质剖析也有了
比较成熟的理论。以下主要是根据学者鲍勤(2010)的观点提出的碳关税定义。由来和
性质则来自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
(一)碳关税的内涵与由来
碳关税是特殊的关税政策,指对进口的高耗能产品(包括铝、钢铁、水泥、化肥和
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高耗能产品往往是排放密集型产品,
因为其在生产过程中要消耗很多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 产生二氧化碳。科
学研究表明,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温室气体,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造成全球气候变暖。
因此,与传统的关税措施不同,碳关税不仅保护征收国的经济利益, 还具备保护环
境的功能。
碳关税这一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目的是使欧盟国家生产的商品与
没有完成或者没有减排目标的国家产品能公平竞争。原因是,欧盟签署《京都协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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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采取了国家间的污染排放交易机制(即排放指标在富余和不足的国家之间调剂指标
余缺),使相关产品的成本提高,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碳关税的性质
关于“碳关税”壁垒的性质,我们应当用客观的眼光来看待。
从环境保护意义上讲,碳关税同碳税一样,其本身也具有抑制二氧化碳排放、促
进环境保护的作用.它是通过关税形式抬高进出口贸易门槛,从而达到抑制碳密集产
品,如高能耗产品生产、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缓全球变暖速度的目的。诚然,“碳关
税”的提出,对于调整经济结构、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特别是新型清洁能源产业的
发展。乃至低碳经济的发展的确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从其提出背景和时机来看,“碳关税”的提出是不合时宜的,只会扰乱国际贸
易秩序。当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已呈现极大的不平衡性。在违背WTO
国民待遇原则和《京都议定书》“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碳关税”的
实施只能引致更多的不平衡。
从国际范围来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基本渡过了高能耗、高污染排放阶段.
进入了后工业化社会。美国高碳商品的主要来源国是加拿大和欧盟国家。而这些国家的
碳排放不论是在总量上还是在人均上都比美国低得多。“碳关税”的开征对他们影响
并不大。由此可见,美国的“碳关税”主要针对的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许多
发展中国家由于起步较晚,在顺应低碳化国际潮流下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可谓是举步维
艰,既要承担减排的责任,又要承担经济收缩的风险。这对于这些国家来说是极其不
公平的。所以说。实行“碳关税”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贸易歧视。是不利于广大发展
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在低碳经济时代发展经济的。也是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在气候变
化时代的变相体现。尤其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迫于国内压力更加大了保护本国产品的
力度,以让民众满意,所以必然要找各种理由阻拦国外产品进入本国,“碳关税”就
是理由之一。这种带有歧视性的不公正做法对我国出口导向型中小企业是一大重创。
依据WTO有关规则,碳关税的合法性是不太明确的,但综合分析,碳关税最终被
WTO认可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从其违规性的角度来看,WTO的核心原则之一是非歧视原则,包括国民待
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两个方面,而碳关税的征收将对象国以是否实施碳减排限额
为标准进行划分,区别对待,并且进口产品与其国内生产的某种产品的排放标准和排
放成本很难准确比较,很容易使进口产品受到歧视,从这一点看,碳关税有违WTO基
本原则。碳关税同时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
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大责任,我国作
为发展中国家,没有强制减排义务,碳关税的提出是将减排的责任强加于我国企业。
对此,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也指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
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
的责任”原则。碳关税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第二,碳关税具有合规性的依据。根据关贸总协定(GATT)中第20条的一般例外规
定,允许成员国在某些情况下基于环境、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以及公共道德
的原因的进行贸易限制,这为碳关税提供了一些合理性因素。
第三,碳关税能否获得WTO的认可,暂无先例可循,但综合分析,因为碳关税是
有关环境保护和碳减排的贸易措施,有别于其他生产要素,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和低
碳经济的发展愈加重视和支持,所以WTO很可能不会阻止碳关税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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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关税对外贸经济发展的影响的一般理论
国内外关于碳关税的研究理论有许多,以下仅列出几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
(一)克鲁格曼的增值税理论
克鲁格曼的限量与交易经济理论以及碳关税理论把碳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看作
一个非经济目标,他把碳关税看作一种增值税,实际是流转税。他认为WTO打算将碳排
放限量及交易中减少各国扭曲的边境税与增值税一样对待,他进一步指出,如果美国
内减排而没有对外国未减排的产品征收碳关税,会使国内处于不利的不公平地位,使
消费者没有动机去避免购买外国没有承担碳减排义务的进口产品,从世界来看这种结
果没有效率,与增值税一样,碳关税起夷平竞技场( leveling the playing field)
的效果,不是保护主义。
(二)边界调节税理论
陈洁民(2010)、王勤(2010)、Zhongxiang Zhang(2010)和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
人姚坚指出,从严格意义上说,“碳关税”是种“边境调节税”,其本质是将气候变
化问题与贸易问题捆绑在一起,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碳关税”
不仅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多边贸易开放的政策框架,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
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因此,“碳
关税”是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目的是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发达国家
市场,达到贸易保护的作用。
(三)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吕海霞(2009)、孟祺(2010)、贺立(2010)提出碳关税是一种新型的绿色贸
易壁垒。绿色壁垒指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以保护生态资源
生物多样性、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 凭借自身先进的环保技术, 设置一系列苛刻的
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不能接受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对外国商品进口采取准入
限制或禁止措施。近年来, 绿色壁垒被各个国家采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成为继反倾
销措施以后的又一重要的贸易措施。其主要原因在于, 贸易和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敏
感性致使各国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方面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导致现行国际贸易
规则和协定不完善、缺乏有效约束力, 为各国“以环境保护之名, 实施绿色贸易壁
垒” 提供了合法的借口。它以其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保护内容的广泛性、
保护方式的隐蔽性、较强的技术性等特点受到发达国家的青睐。很多专家和学者都指出,
碳关税披着“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保护环境” 的美丽外衣, 目的在于削弱他国产
品竞争力, 阻碍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 是新型的绿色壁
垒。
(四)透析碳关税性质理论
高兴霞(2010)、张向晨(2009)等学者则纷纷对美国征收碳关税进行了立体透
析,关于“碳关税”壁垒的性质,站在客观的角度来分析,从环境保护意义,从其提
出背景和时机,从其针对的主要国家多方面来进行了利弊阐述。
(五)碳关税对中国外贸和GDP的影响理论
刘小川(2009)等在课题《征收碳关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进行了专门研究后得出
30虽然美国碳关税税率的高低与中国对外贸易及GDP的下降呈现出直接的正相关影响,
也就是说随着美国“碳关税”税率的上升对中国的影响逐渐加大,但是这种影响并不
成正比,开始的30美元碳关税的影响要比后增的30美元碳关税(即60美元税率)的影
响要大,因此美国碳关税对中国的初期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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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献综述国际经济与贸易征收碳关税对浙江外贸的影响和对策分析引言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后,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在此背景下,以美国为主导的发达国家寻求征收碳关税的形式来改变目前全球变暖及减排问题。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ACESA),其第三篇减少全球变暖污染是关于“碳关税”的专门条款。从2020年开始,美国将对达不到其标准要求的国家征收“碳关税”,即对美国进口的高耗能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征收碳关税的主要目的:一是防止“碳泄露”(CarbonLeakage),即一国为了减少本国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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